服务承诺
服务承诺
本公司向所有客户作出如下承诺:
(1)所有员工均理解并贯物执行IS0/IEC17025标准、RB/T214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、CNAS-CL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、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、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》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和本公司质量方针,努力实现质量目标。
(2)对所有客户都一视同仁, 提供热情、周到、优质和诚信的服务。
(3)检测工作在采样任务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完成,评价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,实行特事特办,急事急办。
(4)全体员工在客户现场工作时,自觉遵守客户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向客户索要任何私利,违规者接受公司处理。
(5)客户投诉电话为0510 83785711,受理部门为技术质量部。自客户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客户。
检测服务流程
评价服务流程